共享往事(略虐)
作者:爱吃巧克力      更新:2026-03-04 13:04      字数:5019
  宋在宥站在别墅二楼的阳台,居高临下地打量着没什么存在感的女孩。
  忍不住和记忆里那个粉玉雕琢、聪明早慧的小女孩对比,他不无恶意地想:“这就是所谓的‘小时了了,大未必佳’。”
  十年前的林浩淼可不是这么安静顺从的一个孩子。那个时候,她家的条件不是很好,父母都是普通的上班族,一家人住在出租屋里。
  不过她的父母倒是很重视教育,花更多的学费也要把她送进市区最好的学郡小学。
  林浩淼非常争气,刚入学就考了第一名,而且一直稳居第一。她性格活泼,长相可爱,可以说人见人爱,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都喜欢她,更不必提当时也在学郡的宋秋水了。
  7岁的宋秋水是一个瘦小内向的男孩,他的父母四处旅居,家里只有保姆和管家照顾,甚至不敢拒绝高年级找他要生活费的“小混混”。
  又是一个被堵在学校家属院小路上的午后,他乖乖拿出自己的迪士尼钱包,两条细腿还在打颤,准备把里面的红色大钞交给对面凶神恶煞、身高高达1米5的六年级恶霸。
  “老师,就是他们一直在欺负宋同学。”耳边响起一道软糯清甜的冷静嗓音,林浩淼带着两个老师蹲守在家属院门口。
  高个儿的小混混想跑,却被她堵住:“欺负比你弱小的人,算什么本事!”
  小小的林浩淼,扬起粉生生的脸,又大又圆的黑眼珠亮亮的,满脸都是正气。
  那一刻,宋秋水突然觉得宇宙很小很小,而林浩淼就是这个宇宙的中心。
  老师们把高个儿小混混“捉拿归案”回去写检讨,请家长的时候,宋家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学校竟然受了欺负,大发雷霆。
  从那以后,人见人爱的林浩淼身后又多了一个甩也甩不掉的瘦小跟屁虫。而且再也没人敢欺负宋秋水了,他以为是因为自己找到了林浩淼这个靠山。
  不久,宋在宥放春假,从英国回国探亲。刚到家,就看见自己的便宜弟弟正追在一个小女孩的身后主动当牛做马,物理意义上的。
  “喵喵,你骑骑我吧,我只是看起来瘦,很有力气的。”他急得在原地转圈圈。
  玉雪可爱的女孩思考一番,认真地说:“我只想骑马,不想骑你。而且我比你高这么多,会把你压疼的。”
  宋秋水瓜子脸上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,犹豫着说:“那我骑你好吗?”
  “......”
  宋在宥绝望地发现眼前这个傻子居然真的是自己的亲生弟弟,相比之下,常来他们家玩的女孩儿就显得靠谱多了。
  知道她不仅成绩好、受欢迎,还帮助过宋秋水之后,他对这个可爱小女孩更有好感了,甚至还曾经不切实际地幻想如果她是自己的妹妹就好了。
  如果日子就这样过下去,也许他们俩个就这样青梅竹马、两小无猜地长大了。如果一切顺利,林浩淼还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嫁给宋秋水,成为他名义上的“妹妹”。
  可世界上没有如果。
  宋在宥和两个小孩在一起待了一个月就回英国了,宋家父母中间回来看过他们一次,就又走了,大人们在国外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。
  于是又剩下了一个大房子和一群佣人。好在他还有林浩淼,那个开朗、聪明又善良的女孩,就像是他生命里的一束光。
  直到那一天突然降临。
  本来只是一个普通的下午,他们放了学,肩并着肩走在校园门口的路上。
  “今天我要回家写作业,就不去你家玩了。”她背着大大的盗版米菲兔子书包。
  “啊......但我不想一个人回家,喵喵,我想和你在一起。”他可怜兮兮的。
  林浩淼思考了一会儿:“那你要不然来我家一起写作业吧。记得和司机叔叔还有管家阿姨说一声。”
  “没事的。”他说,“等他们打电话过来,我用手表说一声就好。”
  于是宋秋水第一次没有司机来接,而是跟着她步行回家。如果只有林浩淼一个人,那这一天将会是非常普通平常的一天。
  但她身边跟了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少爷,一切都不一样了。而在两个小学生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之前,他们就被一辆从巷子里突然冲出来的无牌照面包车掳走了。
  小孩子都惊恐无比,他们被几个带着帽子、口罩的男人用绳子绑了起来,嘴巴被胶带紧紧缠住。
  一个声音年轻的男人脱下帽子,抓了把汗湿的头发。
  “妈的,真让我们蹲到宋家的小儿子了,大哥,这一票要赚死了!”
  “光蹲点就蹲了两个多月,我都他妈快放弃了,还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哈哈哈!”
  另一个男人抖着口罩也遮不住的满脸横肉,对那个年长的男人发问:“刀哥,这个小女孩呢?一起跟他们要赎金?”
  他抽了口烟:“嗯,他们两个一起算上,不过这女孩家里没什么钱,不知道宋家愿意出多少——野猪,你打什么主意呢?”
  凶神恶煞的野猪猥琐地笑了笑:“这小姑娘长得真嫩啊,等我玩玩再扔吧。”
  年长男人烦闷地瞅了他一眼,吐了口烟圈,说:“随便你,别弄出人命。”
  林浩淼听着他们的对话,浑身都是汗,惊恐的泪水止也止不住地流了下来,旁边的男孩更是哭得快晕了过去,可在听到野猪恶心的意淫之后,他瘦弱的腿疯狂地蹬来蹬去,竟像是要保护林浩淼一样。
  孩子们精力终归有限,很快就在迷药地作用下晕了过去。等他们醒过来,就已经被带到了一个破旧的废弃加油站。
  这里离市区很远,人烟稀少,晚上阴风阵阵,破铜烂铁在夜风剐蹭下发出尖锐长啸。
  宋秋水睁开眼的时候,就看见林浩淼已经挣脱了绳索,正在用藏在裤子口袋里的劳技课美工刀帮忙割他双腿间的绳索。
  见他醒来,她正在他耳边小声低语:“秋秋,你的绳子不是麻绳,我割不开。你在这里什么也别做,我出去找人来救我们。”
  宋秋水的眼睛又被泪水淹没,他不想和她分开。
  “我已经记住这个地方的位置了,而且来的时候我看到这个加油站东南方向有炊烟,说明那里一定有人。我去找人来救你,你别怕。我一定不会丢下你的。”
  他本来还想挽留,可突然想起今天在车里那个野猪说的令人恶心的话,意识到林浩淼在这里比他的处境要危险太多,于是点点头。
  林浩淼趁着夜色逃跑,趁着那个老大巡逻的功夫,绕过熟睡还做着美梦的绑匪,逃出了废弃的加油站。
  她沿着泥泞小路,朝记忆里有人烟的地方跑了五公里,一直跑到脚底板磨出水泡,血把袜子浸湿,鼻涕和眼泪混在一起,才看到了一条偶尔有车经过的公路。
  林浩淼心急如焚,不顾生命危险冲上公路,拦下了一辆正在行驶的货车。好在这个货车司机当时并不困,并且这段路程常有野生动物出没,他多留了点神,不然他根本不可能及时刹车。
  然后货车司机就报了警,林浩淼想拉着他直接去救自己的朋友,可司机不愿意涉险,只愿意等到警察来。
  “可是如果再晚一点的话,那些坏人们就要醒了!”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“求求你了,叔叔,我答应过要去找他的!”
  司机没有非去不可的理由,他沉默了。直到警笛声呜呜响起,林浩淼坐进警车,给警察指明废弃加油站的方向,他们才往那个地方赶了过去。
  可事与愿违,等他们赶到,那里早已人去楼空。警察阿姨耐心地安慰着她,保证他们一定会找到她的朋友。
  “可我答应过他的——呜哇啊,啊!”
  她哭得撕心裂肺,后来才知道如果当时她不选择一个人逃走打草惊蛇的话,市区的专案组其实已经根据宋秋水的手表定位了他的位置,其实当天晚上就能找到他们。
  可谨慎起来的绑匪这次扔掉了所有属于他的个人物品,地上还检测出了属于宋秋水的血液。这些信息都让她惊惧又自责。
  整整两天之后,专案组才根据线人口供和监控找到了穷途末路的绑匪。根据口供,他们最开始只是为了赚点赎金,后面是因为警察的参与才不得不改变主意,变成亡命之徒。
  深知宋家底细,他们觉得这次注定是死路一条,于是选择了百般折磨和虐待娇生惯养的小少爷。
  绑匪一次次地在他耳边说:“你的好朋友不要你了,她自己一个人逃走了!”“不会有人找到你了,你会跟我们一起死啊!”然后享受男孩脸上绝望的神情和泪水。
  这些虐待,他本还可以忍受。
  直到那头野猪看着他,哼哧哼哧地邪笑,那张猪脸上露出非人的笑容。
  “你长得也不错啊,细皮嫩肉的。”
  ......
  林浩淼在警察局和医院轮流呆了一个多星期,她迫切地希望见到宋秋水,但一直不被允许。只有在护士们私下偷偷交谈的时候,她才能得到一些他的消息。
  “唉,据说那个男孩被找到的时候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,就剩一口气了。”
  “天啊,也太惨了吧,这么小的孩子。”
  “伤痕累累的,我都看见皮肉下面的骨头了,真是可怜见的。”
  “就是说啊,好像心理也出了挺大问题,一直在梦魇,还总是喊什么人名,听不真切。”
  ......
  她沉默地低下头,无助地看着自己包扎过的被美工刀割伤的手掌。
  如果那个时候,她再用力一点,坚持下去,是不是就能割断他腿上的绳子了?
  如果她没有被野猪吓跑,没有逃走打草惊蛇,是不是绑匪们收了钱就会放他们走?
  如果那天,没有带他回家,没有走上那条小路,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?
  等她做完口供,没过多长时间,爸爸妈妈就带着她搬家了。
  离开前几天,她还经常在医院门口晃悠,甚至见到了一个熟悉的少年身影——他是宋秋水的哥哥!
  林浩淼激动地跑过去,扯住他的衣角,抬头问他:“秋秋、秋秋怎么样了?哥哥,你能让我见见他吗?”
  然而,宋在宥没有用平时那种温和的语气说话,而是万分嫌恶地甩开她的手,愤恨地指责她:“装什么装,不是你害的吗!”
  他俯下身,使劲捏住她小小的下巴。
  “所有事我都知道了,如果不是你自作聪明,会把他害成现在这样吗?凭什么他要替你经历那些事!”
  年幼女孩泪流满面,牙齿痛苦地打颤。
  “滚远点,害人精。”
  他走进医院,坐电梯上到最顶层的vip病房,无视正在病房外吵架的父母,径直走向弟弟的病床。
  瘦弱的男孩鼻腔里插满了管子,他看向宋在宥,沙哑地问:“哥,她呢?她回学校了吗?”
  宋在宥一言不发,从怀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男孩:“看了你就知道了。”
  他连忙接过,开始读信,随着目光瞟过每一行字,眼里的光也渐渐黯淡下去。
  这当然不是林浩淼写的,而是宋在宥看了她的语文作文,模仿着写出来的“绝交信”。但是小孩子哪里分得清这么多呢?
  宋父和宋母吵完架,收起不悦的表情走了进来,和颜悦色地问宋秋水想吃什么不吃。
  “爸,妈,秋水同意康复后出国念书了。”
  宋家父母对视一眼,不知道前一秒还哭着闹着要回学校上学的小儿子怎么就转变了心意,但这总归是好事。
  他们会给他配上更加负责的管家和强大的保镖,杜绝此类恶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。
  “唉,当初就不该听你的让他在这种学校读书,净招惹一些不干净的人。”宋母叹息。
  “没事,去了美国,有Zhou和Linda他们看着,而且离我们也近一些。”
  “......”瘦小的男孩擦干泪水,看向窗外。
  林浩淼,我也讨厌你。
  我也后悔遇见你。
  我再也不要跟你做朋友了。
  我以后一定会比你有钱,比你受欢迎。
  你就会发现,你才是配不上我的那个人!
  我恨你,我恨你......
  你一定会后悔失去我的。
  ......
  “看什么呢?”宋秋水绕过层层人群,跋山涉水,才从人潮中挤到了角落的位置。
  林浩淼还在望着二楼出神,看见他走过来才回过神。顺着她的视线望去,他看到了自己的哥哥,宽肩细腰,西装革履的,举手投足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。
  瞬间脑中警铃大作,他不悦地掐了掐女孩腰间的软肉:“别看了,我哥不喜欢女人,他只喜欢电脑上红色的股票。”
  林浩淼有些无语地看向他,她只是想起了一些不好的回忆,心中一时思绪纷乱复杂,甚至还生出了些想要逃走的怯懦。
  但她还是鼓起勇气,摒弃掉那些不好的想法,从帆布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四方小盒子递给他:“宋秋水,祝你生日快乐。”
  他随手打开盒子,里面是一组镶嵌了天然红宝石的铂金耳坠,品质不错,在水晶吊灯下熠熠生辉。
  不是什么奢侈品,但也绝对不便宜。
  “这个,很适合你,而且......和你送给我的项链看起来很配。”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空无一物的脖子,“不是我不戴,而是那个项链看起来太隆重了,不是很搭这条裙子。”
  宋秋水只看见她柔软的嘴唇张张合合,根本不知道在说什么。
  他满脑子想的只有一件事,就是等晚宴结束,要把林浩淼这张嘴亲得比这个耳坠还红。